【教学通知】转载: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防疫提示

发布时间:2020-12-01浏览次数:10

各位考生:

202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1212日举行。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作如下提醒

1.1128日前,考生须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同时打印《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及所在学校防疫要求处理。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4.考试当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或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提前到达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5.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身体健康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在入场时交予监考员。

6.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能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且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符合防疫要求的,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不得进入考场。

7.考生在考试过程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8.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2020年下半年CET防疫提示和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docx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