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化学化学化工学院LT志愿者服务中心章程

LT志愿者服务中心章程

发布时间:2016-09-09浏览次数:180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化学化学化工学院

LT志愿者服务中心章程


  1. 总则

  1. 化学化学化工学院LT志愿者服务中心在原化学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志愿者部的基础上成立,由化学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直接领导,是协调、组织、服务全院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志愿者活动的院级学生组织。

  2. 本中心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章程与校纪、校规范围内开展工作。

  3.   “LT”的含义来源于化学化学化工学院2001级学生营佩俊倡导开展的志愿者队伍“LT小教师”,学院学生会志愿者部于2010年拓展其志愿者活动职能,将“LT”的释义拓展为“Little Team”,现将其含义继承并发扬,作为化学化工学院志愿者服务中心的志愿者队伍简称。

  4. 本中心主要宗旨是通过中心的服务运作,提供标准化的志愿者服务,提高成员的公益素质,为推动志愿者服务及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1. 中心成员

  1. 凡热心志愿公益事业,积极从事志愿服务,承认中心章程的个人,由本人申请,经中心审查通过,均可成为本中心成员。

  2. 员的义务:
       
    (一)遵守中心章程、执行中心决议和积极参加中心工作;

       
    (二)了解和反映志愿者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中心活动,完成本中心委托的任务。

  3. 员的权利:

(一) 参加中心举办的活动、享受中心提供的信息、培训等服务;(二) 有对中心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 通过中心获取各项志愿者活动证明的权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1. 中心由化学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直接领导,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2. 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名。中心主任由学院团委书记兼任,如因岗位变动,自然接替。副主任由化学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学院团委书记与团委讨论决定人选。中心下设项目组、秘书组、宣传组、培训组四个职能组。

  3. 中心由主任,副主任及各职能组组长组成理事会,负责处理中心各项日常工作,中心主任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会议。各职能组由理事会统一领导,分工合作。各职能组的具体职责是:

(一)秘书组:主要负责服务中心内部事务包括文案起草、资料管理、各组协调沟通等。

(二)项目组:主要负责服务中心每次的志愿者活动的策划、实施和总结;

(三)宣传组:主要行使对外宣传职能,包括活动宣传、文化建设、提升中心影响力等。

(四)培训组:主要负责志愿者的选拔与培训工作,实施培训标准化志愿者活动,并对后备骨干进行选拔和培训。

第四章 附则

  1. 本办法由化学化工学院团委负责解释。